一、开题报告:
论文选题是硕士生培养过程中的关键环节,是学位论文工作的第一步。论文选题具体要求如下:
1、硕士研究生从入学开始,在进行课程学习的同时就应该着手进行选题工作,选题应是相关学科的前沿研究课题。
2、一般硕士生论文选题报告应在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两年毕业试点学院的硕士生论文选题报告应在第二学期结束前完成。
3、硕士生选题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选题的科学依据、主要研究内容和方案、研究计划及预期进展。选题报告会由学院或系、所统一组织。硕士生在参加论文选题报告会前应填写《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报告》(见附件1)并提交学院。参加选题报告会的评审专家组一般由3-5名副高以上(含副高)专家组成。
4、评审专家根据硕士生选题报告的情况给出评审结果,评审结果分“通过”、“修改后通过”或“不通过”三种情况。凡是获得“通过”的硕士生可以按照选题报告研究内容开展研究工作;凡是“修改后通过”的硕士生需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后开展研究工作;凡是“不通过”的硕士生必须重新开展选题研究,三个月内再次申请进行选题报告,并被确定为质量跟踪对象。
具体工作如下:
1、确立开题报告专家小组成员和秘书;2、秘书负责在开题报告会前3日将开题报告会的时间、地点、分组通知到会专家和学生;3、每位研究生提交5份开题报告;4、每位研究生就选题陈述时间不少于15分钟;5、专家提问和评议,写出结论性的审查意见并经全体签字后生效。未按规定期限交存选题报告和会议记录视为开题未通过,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二、中期检查
加强论文阶段的中期考核是提高硕士生论文质量的重要手段,是硕士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具体要求如下:
1、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主要是对硕士研究生完成的论文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和评议,综合考察研究工作的成果。
2、一般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应在第四学期末完成;两年毕业试点学院的硕士生中期考核应在第三学期末完成。
3、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论文研究内容简介、研究进展情况、下一步的工作计划等。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由学院统一组织。硕士生在参加中期考核前应填写《硕士研究生中期进展报告》(见附件2)并提交学院。中期考核采取研究生汇报(时间不少于15分钟)、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专家小组应由至少5名副高职称以上(含副高)专家组成,专家主要依据硕士研究生的论文课题进展情况进行考核,必要时可参阅其课程学习和选题报告情况进行综合评议。考核结果分三种情况:优秀、合格、不合格。
4、中期考核结果将作为硕士研究生奖助金调整的主要依据。中期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硕士研究生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参加考核硕士生总人数的10%,其奖助金按照研究生院创新基金管理办公室相关规定予以调整;中期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硕士研究生将被确定为质量跟踪对象。
对于课程学习和论文选题时确定为质量跟踪对象的硕士研究生,如中期考核结果为优秀或合格,则不再确定为质量跟踪对象。
根据授予学位时间的不同,中期检查将分为两个时间段:
参加3月授予学位的研究生中期检查的时间将安排在开题后的3个月内进行,即9月初(开学后来两周内)进行;
参加6月授予学位的研究生中期检查的时间将安排在开题后的6个月内进行,即11月底或12月初进行;
所有参加中期检查的研究生须通过开题报告,开题报告未通过的不得参加中期检查。
1、确立开中期检查专家小组成员和秘书;2、秘书负责在中期检查前3日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分组通知到会专家和学生;3、每位研究生提交5份不少于1万字的报告,并符合研究生院要求;4、每位研究生就选题陈述时间不少于15分钟;5、专家提问和评议,写出结论性的审查意见并经全体签字后生效。5、将相关材料在指定时间内上交秘书收存。
未按规定期限交存《研究生中期检查进展报告》、会议记录和评分表的,视为中期检查未通过。
三、预答辩
参加3月份授予学位的研究生预答辩时间安排在12月底前进行(申请人须于上一年度12月初提出申请)。
参加6月份授予学位的研究生预答辩时间安排在第四学期3月中旬以前完成,三年制在第五学期结束前(或第六学期开学初)进行。
1、确立预答辩评委小组成员和秘书;2、秘书负责在中期检查前3日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分组通知到会专家和学生;3、每位研究生提交5份预答辩论文,并符合研究生院格式要求;4、每位研究生预答辩时间不少于20分钟;5、预答辩委员会提问和评议,写出结论性的审查意见并经全体签字后生效。5、将相关材料在指定时间内上交秘书收存。
预答辩论文经全体到会专家评议通过,并填写《研究生预答辩纪要》于预答辩会结束后3日(青岛班5日)内交学院教务存档,未按规定期限交存的,视为预答辩未通过。
选题报告-附件1
中期考核表-附件2
预答辩情况表
论文送审导师意见表-附件4